芜湖县残联和卫计委联合开展集中规范评定残疾工作
【编辑日期:2018/5/25】 【文章来源:张小凤】 【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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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残疾评定医院(或专业机构)的残疾评定工作,确保残疾评定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公平、公正地进行,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做到事实清楚、定性准确、责任明确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》(残联发〔2017〕34号)及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》国家标准(GB/T 26341—2010)的规定,县残联与卫计委及时联合制定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残疾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芜县残联〔2018〕14号)文件,明确规定从2018年5月份开始,县级指定评残医院每月22日和25日为集中评残时间,其余时间不开展评残工作。同时,县残联与卫计委及时成立了“芜湖县残疾人残疾评定工作领导小组”,调整充实评残专家队伍,两个县级评残医院五个残疾类别的评定专家达17人,确保了每个残疾类别评定专家都不少于2人。
5月22日和25日,县医院和县中医院按照要求分别开展首次集中评残工作,院方和评残专家积极将残疾评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、服务人民群众的应尽职责,院方提前准备集中场地、预约评残专家,评定过程实行统一组织,集中评定,专家评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评定结论。5月份的集中评残时间共为全县近30名残疾人证申请人提供便民、专业、客观的残疾评定服务。
(芜湖县残联,葛惟杰)